保单号码:
420.07
通过:
5.8.2018(NEG)
董事会政策
- 教育委员会认识到,对校车操作员的认证和培训是公立学校系统中学生交通的基本组成部分。董事会还认识到,公平,有序地分配公交运营商和安排公交路线,有助于学校公交乘客,运营商和公众的安全和福祉。
- 董事会授权总监和地区管理局制定与本政策一致的行政法规,但须经董事会审查和批准。
行政法规:
420.07-1
批准:
5.8.2018
交通总监;公交运营商标准 - 420.07-1
运输主管:
- 主管运输部长的代表:
公交运营商标准:
- 校车运营商的主要责任始终是乘客的安全和公众的安全。
- 校车运营商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安全,并应遵循既定的学生纪律程序。 (看, 政策 300.07——学生在公交车上的行为).
- 校车运营商有责任遵守所有交通部(DOT)法规,犹他州教育委员会(USBE)法规以及Canyons学区的交通部程序。
- 校车行驶过程中,校车操作员不得使用手机,无线电子设备或任何可能分散驾驶员职责的头戴式耳机,听筒,耳机或其他设备,无论是否手持没有适当停放或固定。此禁止不适用于安全和正确使用双向无线电或已安装的GPS系统。
- 公交车停下来并安全停放后,校车操作员可以使用电子设备来处理紧急情况,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帮助,进行行为管理,为实地/活动旅行或其他与业务相关的问题提供适当的帮助。
- 一旦校车安全停放并得到适当固定,并且所有乘客均在距校车安全距离的地方安全下车,校车操作员可将电子设备用于个人用途。
- 校车运营商负责根据交通运输部(DOT)的规定进行出行前和出行检查。
- 校车运营商负责结束公交路线检查,以确保所有学生都下车。这项检查将在学生交付结束的当天和当天的最终路线之后完成。
- 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导致人员行动和员工纪律与地区政策保持一致。
形式
没有
此在线演示文稿是Canyons学区当前采用的政策手册的电子表示形式。它不反映正在进行的更新活动。官方权威手册可在位于桑迪东300 600号桑迪(South East East)的9361 South 300的总监办公室中查阅。